8月2日零时,医院等五家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正式启动。
启动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根据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新修定的《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价规()号)的规定,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限实行省、市分级管理,进一步理顺县级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及医保市级统筹的需要。
通过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确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归市级管理,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严格执行现行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或收费事项。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医疗水平,规范医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