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林口县法院召开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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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提升司法能力水平,5月24日,林口法院召开“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第二次推进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杜蕴青主持,党组成员、员额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审管办主任李佳分析研判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来审判运行态势,同时重点分析了案件质效方面存在问题及原因。对案件结收比、一审服判息诉率、均衡结案度、司法公开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

副院长刘芳针对弱项工作指标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结合“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化“三评查”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庭审、审判流程等规范化管理的质量。要注重建章立制,强化院庭长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运行;二是认真落实“打官司不求人”承诺,运用好“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和“公开平台”,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院长杜蕴青对提升案件质量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案件质量提升对更高水平保障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坚持把握“严”的总要求,注重“新”的工作法、提振“争”的精气神,切实把提升审执质效作为重点任务。二是正确对待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直面问题,勇于挑战,充分运用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集体智慧,攻坚克难;三是强化庭审质量,助推规范化庭审。要深入开展庭审规范化评查活动,加大对庭审规范性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干警进行庭审观摩,向社会公众展示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司法形象。四是协同配合、各司其职。深刻领会案件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全院干警要统一协同配合,形成共识,以各项指标为办案导向,齐心协力完成目标任务,共同推动执法办案各项质效指标全面提升。

原标题:《林口县法院召开“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第二次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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