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林口县资助中心认真落实省市文件政策,依据《林口县学前教育资助困难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宣传,成立评审小组,扎实开展年春季学前资助工作。
为确保救助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林口县资助中心专门印发了资助政策宣传单,要求各幼儿园发到每一位幼儿家长手中,并在群众密集的地方发放宣传单,向家长普及资助的政策。同时,各园召开家长会,鼓励符合条件的家长申请,并出具相应的佐证材料,学校组成评审小组,到贫困幼儿家庭走访,并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林口县资助中心认真核实审查幼儿园的上报结果,并与县民政局联系核实上报幼儿信息的真实性,确保把资助金补助到最困难的幼儿身上,把资金交到贫困幼儿家长手中。
资助范围,是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21所(其中公办园17所,民办园4所),在园低保、建档立卡、孤儿、残疾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费用。年春季共资助名幼儿,发放补款金额元。
来源:林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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