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不履行江陵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布。
1.被执行人:徐方杰,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白马寺镇黄淡村一组,欠款金额元。
2.被执行人:代一,公民身份证号码:X,住湖北省江陵县白马寺镇黄淡村一组,欠款金额元。
3.被执行人:孙益波,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白马寺镇业新村二组,欠款金额元。
4.被执行人:胡玉梅,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白马寺镇业新村二组,欠款金额元。
5.被执行人:李建华,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白马寺镇业新村八组,欠款金额元。
6.被执行人:徐庆,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白马寺镇业新村八组,欠款金额元。
7.被执行人:杨斌,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红星路五金站宿舍2栋5门6楼1号,欠款金额本金50万元及利息。
8.被执行人:尤桃利,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镇汉沙街5号,欠款金额本金8万元及利息。
9.被执行人:李权梅,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沙岗镇东庄湖村二组,欠款金额元。
10.被执行人:李道进,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三湖农场清水口分场新建大队,欠款金额元。
11.被执行人:蒋莉莉,公民身份证号码:X,住湖北省江陵县熊河镇司马村三组,欠款金额元及利息。
12.被执行人:黄世兵,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郝穴镇双港街三组50号,欠款金额本金42万元及利息。
13.被执行人:杨宜芝,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滩桥镇观音寺搬运站,欠款金额本金12万元及利息。
14.被执行人:路祖林,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潜江市张金镇五里碑村4组,欠款金额本金80万元及利息。
15.被执行人:何克云,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熊河镇彭市村1组34号,欠款金额.67元。
16.被执行人:田开军,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普济镇林口村一组,欠款金额.09元。
17.被执行人:黄祥春,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普济镇林口村一组,欠款金额.09元。
18.被执行人:杨勇,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马家寨乡马市居民区,欠款金额7万元。
19.被执行人:刘平平,公民身份证号码:X,住湖北省江陵县秦市乡谭采剅村二组,欠款金额元。
20.被执行人:吴芸芸,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秦市乡谭采剅村二组,欠款金额元。
21.被执行人:裴来明,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普济镇田家坊村三组,欠款金额元。
22.被执行人:黄兵华,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白马寺镇江岭村四组,欠款金额:.8元。
23.被执行人:沈作权,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郝穴镇龙渊村一组82号,欠款金额20万元。
24.被执行人:许绍峰,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熊河镇吴桥村二组,欠款金额本金15万元及利息。
25.被执行人:彭本霞,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陵县熊河镇吴桥村二组,欠款金额本金15万元及利息。
26.被执行人:严江平,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江陵县普济镇严中堤村六组,欠款金额元。
27.被执行人:张霞枚,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江陵县沙岗镇公议村四组,欠款金额元。
28.被执行人:李景柏,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江陵县普济镇正东街37号,欠款金额.91元。
29.被执行人:黄右亮,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江陵县普济镇金果寺村六组,欠款金额.03元。
30.被执行人:郑堂发,公民身份证号码:,住湖北省江北监狱,欠款金额元。
本公告的被执行人必须履行法定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予以制裁。对逃避、阻挠、抗拒和不协助执行者,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江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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