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资讯林口县兴隆村加大投入集中发

林口县龙爪镇兴隆村是典型的农业村落,曾经村屯环境脏乱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在县乡两级的大力支持下,该村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集中发力,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奋战三年,彻底改变了落后面貌,把兴隆村打造成了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据了解,截至年,兴隆村村内硬化路面5.3公里,石砌边沟15.6公里,安装太阳路灯66盏,1万延长米锌钢围栏,建设绿化带2万延长米,绿化率达到40%,新建休闲广场1座,占地面积平方米,6个自然屯全部完成自来水管网改造,室内改厕户,农村生活垃圾实现集中转运处理。

农村人居环境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善,不得不提村书记温秀芬。她带领村民,以“党建筑基、美丽兴隆”党建品牌为载体,实施了新民居、新家园和新风尚“三新”工程建设。据了解,该村先后获得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省级卫生标兵村、省级法治示范村、省级文化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下过雨后,村里坑坑洼洼的土路总是泥泞不堪,有的坑里积水下不去,都变绿了……”温秀芬表示,对于农民群众来说,喊十句口号,不如做一件实事。她带领村干部硬化村内道路米、排水沟米等项目总投入资金万元。同时,在人居环境建设中,兴隆提出“让垃圾不落地、让兴隆更美丽”的口号,从治理“五乱”治标入手,更加注重机制建设。

村容村貌建设投入从哪来?兴隆村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以创建省卫生文明村为契机,加快村经济建设步伐,获得万元的投资资金,其中县级财政“一事一议”项目总投资万元,村民总投资万元,兴隆村总投资万元。

来源:农民日报

审核:张晓红责任编辑:王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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