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后,林口法院帮助她拿回了全部借款本

俗话说的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可还是有人不讲诚信非要执行干警出手才肯偿还借款年1月,彭某、陈某以养殖资金不足为由向迟某借款3万余元,约定月利率1.5%,未约定还款时间。在此后的14年间,迟某多次催要,可二人一直未予偿还,甚至还搬离原住所。迟某多方打听,也未找到二人,只好向林口县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二人去向不明,法院在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了此案,并于年2月作出判决,判决彭某、陈某除偿还本金外,还应按照借据支付14年(年1月至年1月)的利息,本息合计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迟某一直未收到彭某、陈某偿还的欠款,只好于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直尝试与两名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可始终联系不上,只能登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而且经过查控,也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没有放弃,始终坚持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定期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干警的努力终于查询到彭某开了一个工资账户,于是马上对其进行冻结,虽然账户内金额不足以偿还债务,但通过冻结该账户,也许很快会有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果然,在不久后,被执行人彭某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询问情况。在执行干警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彭某同意用账户内的工资履行给付义务,但提出保留生活费的要求。就这样年复一年,干警在固定时间,对此工资账户进行处置,一部分执行给迟某、一部分返给彭某。经过近6年的时间,案卷的材料越来越厚。近日,当申请人迟某取走最后一笔款项后,这起案件终于执结。申请人迟某拿着钱激动的说:“感谢法院干警的努力付出,让我终于要回了这借出去20多年的钱。”转自?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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