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关于加强黑龙江省绥化市、哈尔滨市香坊区、伊春市大箐山县、牡丹江市林口县、长春市二道区、通化市东昌区和二道江区、威海市临港区返(来)龙人员排查的公告
(第69号)
近期,绥化市、哈尔滨市、伊春市、牡丹江市、长春市、通化市、威海市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为严防疫情输入,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按照高风险区管理,对绥化市(除望奎县)、哈尔滨市香坊区、伊春市大箐山县、牡丹江市林口县、长春市二道区、通化市东昌区和二道江区、威海市临港区按照中风险区管理。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12月27日以来绥化市、12月29日以来伊春市大箐山县、12月30日以来牡丹江市林口县、1月5日以来长春市二道区、1月9日以来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1月9日以来威海市临港区、1月10日以来哈尔滨市香坊区返(来)龙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登记,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属地严格落实相应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加强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对绥化市、哈尔滨市香坊区、伊春市大箐山县、牡丹江市林口县、长春市二道区、通化市东昌区和二道江区、威海市临港区返(来)龙人员追溯排查。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上述地区的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旅店、招待所、出租房、民宿、网吧、洗浴等各类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如发现上述地区返(来)龙人员立即报告。各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社区(村屯)等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三、如非必须,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绥化市、哈尔滨市香坊区、伊春市大箐山县、牡丹江市林口县、长春市二道区、通化市东昌区和二道江区、威海市临港区。如必须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返龙后按照我区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四、广大居民继续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公勺、分餐等良好习惯。外出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疾控中心流调。
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通行制度,对经营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设置“一米线”,并要求服务人员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全体居民要遵守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决定、通知、公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指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了解相关信息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