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网友后台留言
询问农村房屋建设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房屋建设方面的问题
进行解答
问
我想在农村老家盖新房子,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
基本的要求如下:
1、申请建造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农村户口、农村户口。
(重要的事说三遍)
而且,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比如,那些国营企业员工,退休后,把户口转回农村,这样的人员,就没有这样的资格!)
2、严格遵循“一宅一户”原则。
(一个户口本,就一个宅子。当然,假如子女多,分户口后,独立新的户口,也是可以申请的。)
3、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就是要本地人。
(你别一个浙江农村的人,跑到瓜娃村,吵着要修房,那不得被人从瓜娃村撵到亨地村?)
4、确实有建设房屋的必要。
(你今天一百万修了一栋,明天你无聊没事做,想拆了重新修一个,这是申请是通不过的。你有钱是你的事,不合规矩就不行)
特别提醒:假如之前有转卖房屋或者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人,是直接一刀切,不具备宅基地的申请权的!问
我之前建了个二层小楼,最近发财了,想在原来的基础上多加一层,可以吗?
答
这个分2种情况:
1、你之前申请的就是建个2楼,突然发财了,你想多盖两层,这个是不行的,你需要再重新向相关部门重新申请!
2、你之前申请的是个4楼房,盖了1层,然后没钱了。过了一年,又发财了,你再重新盖剩下的,这个原则上是可以的。
(实在不行,你就说,盖了一层,记性差,忘了还有3层没修,还不给人记性不好?)
3、房屋要拆迁了,我找帮兄弟,连夜修多给房子多加盖了2层。
这肯定是不可以的,房屋在征收前,会确定征收的范围,然后上报。上报后,你再想申请扩建是不会审批的,你偷偷扩建,房屋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当然,假如你能未卜先知,在征收范围确定上报以前,在所有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多弄了两层,这个是没问题的。)
问
我在村里有好几栋房子,我太有钱了,我想全部翻建,换着住,一个星期不重样。需要什么手续?
答
这个是非常尴尬的一种情况!
这种有多栋房屋的情况,大抵有两种可能!
1、你自己偷偷建的,这个很简单了,你这个是“违建”,自己联系相关部门过来拆除,或者自己拆了吧!
2、所有的房屋都是合法的。为什么呢?
因为,现在实行的“一户一宅”原则,是年提出的。你的这些房子是在此之前修建的,所以并不能算“违建”。
为了促进公平,不可能让你同时拥有那么多房屋(那不成地主了?)。所以,就规定——只有唯一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才可以进行翻建!也就是说,你只能翻建一个房子!
那其他的房屋要塌了怎么办呢?
就只能让那些房屋塌咯!或者你自己给拆了!
这是“一户一宅”出台后,配套实施的,为的就是促进公平,全面落实“一户一宅”这个基本原则!
问
我在城里买了房,想回家修个“小别墅”可以吗?
答
首先,你要是农村户口,然后户口下没有任何农房,这种条件下,原则上是可以的修的。
但是,假如你不是农村户口,根本就没资格申请宅基地,当然不能修建!
问
我城市户口,但我就是有钱,我就要在乡下修个小别墅,我没宅基地,我买一个不行吗?
答
国家明文规定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而且禁止城镇居民买卖任何宅基地的。
(这样的条件下,你哪怕修座天宫出来,也是违法建筑,直接依法拆除!)
问
我在农村有一套自建房了,但是这两年发财了,想再修一栋房子,可以吗?
答
不可以,首先是“一户一宅”这个农村自建房的基本原则,不可改变。
还有一个点需要注意的,假如违反“一户一宅”原则修建房屋,除了会被依法拆除,所使用的宅基地会被直接收回,归集体所有。
问
我到城里安家了,农村老人的房子我还能继续用吗?
答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分两种情况,
1、你还是农村户口,那你不但可以继续使用老人留下的房屋,而且你还拥有对该房屋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
2、假如你已换成城镇户口,你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发生了改变,对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变成长期使用权。
“永久”和“长期”就两个字的区别,但是问题就在这里。
永久使用权: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在规定的宅基地范围内,随便修,随便盖。
(只要你能把各项材料办下来,你在宅基地修个东方明珠都没问题)
长期使用权:“长期”,即这个房屋的存续期间(就是还没塌之前)。在此期间,你可以进行一点点的小修小补。但是,假如房屋倒塌,你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就结束了,不能翻修翻盖。(从此,这个村就没有你的家了)
因为,你拥有的只是房屋本体而已,你没有宅基地的拥有权。
说白了,你迁出农村户口后,虽然房子是你的,但宅基地就不是了,宅基地变为集体或者国家所有。法律允许你继续在这个房子住,但房子塌了以后,你就得走。因为宅基地从你迁出农村户口的那一刻,就不是你的了。你重建,就相当于在别人的土地上修房子,这个当然是不允许的。
问
我家里老人过世后(或者都迁到城镇户口),家里的房子给了我。最近,老家拆迁修路,我有资格拿到补偿款吗?
答
这个是可以的,赔偿分为房屋和宅基地两部分。
房屋本身,房屋是你祖辈留下的,你拥有对房屋的继承权和使用权等,所以,只要房屋还在,你就拥有获得拆迁补偿的权利。
宅基地,之前说了,迁出农村户口后,你就不再享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继承权等。所以,对于拆迁后的宅基地部分,你是没有获得补偿权利的。
总的来说,这种情况下,你只享有对房屋本身获得的补偿的权利,宅基地部分,你没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问
我老家的房子,临近街边,所以我开了一个小卖部,有具体的营业执照等,且按时纳税,请问我这个房子拆迁的时候,可以按门面价格吗?
答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房屋建造前,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用途是“住宅”,但是你改做经营用途,并取得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这样的房屋叫做“住改非”。而这种“住改非”房屋的拆迁补偿跟普通住宅是有“区别”的(就是要多一些)。
当然,这个“区别”各地不一样,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但是,假如你符合“住改非”房屋的具体条件,是可以在拆迁补偿中,主张这个“区别”的(也就是适当加价)。
大家有什么盖房方面的问题
欢迎留言讨论
END
提示:本着更好的服务镇雄人,微生活创建林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