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人也许都会碰到难处,当有难处之时,有人伸出援助之手,我们理应心存感激。当出借人需要用钱时,怎么索要都不给,甚至连人都找不到了,这是一种什么心情?当借款的利息比本金都高时,借款的人不觉得得不偿失吗?近日,林口法院执行干警用了数年时间成功执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事件的全过程吧。
年1月,彭某、陈某以养鸡为由向迟某借款3万余元,约定月利率为1.5%,未约定还款时间。此款经迟某多次索要,却一直未予偿还。这一要就是14年,无奈之下,迟某让二人诉至法院,年2月13日经林口县法院审理,彭某、陈某除偿还本金外,还应按照借据支付迟某14年(年1月至年1月)的利息,最终判决二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迟某本息合计12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迟某一直未收到任何钱款,年7月8日迟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执行阶段,一直尝试与二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可始终联系不上,执行干警只能登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迟某也提供不出任何线索,执行干警也经过多次查询并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但是执行干警始终未放弃对案件的定期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干警的努力终于查询到彭某有个工资账户,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控制。因账户内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只能通过半年一付或一年一付的方式来给付。不久后,被执行人彭某主动出现了,来询问情况后,要求给予其生活费,干警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就这样,每年都有那么固定几天,执行干警对此工作账户进行处置,一部分给迟某一部分给彭某。
经过了近6年的时间,卷宗的材料越来越厚。近日,当申请人迟某取走最后一笔款项后,这起案件终于执结了。申请人迟某拿着钱激动的说:“这借出去20多年的钱,终于拿回来了,感谢法院干警的努力付出,真真正正的为老百姓办事呀!”
原标题:《执行干警倾全力,14年案件终化解》